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30685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27, 2023 |
| 有效期至 |
Oct 26, 2028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9.5% |
0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6-6379888/6233856 |
陈新玮 |
|
河南省信阳市八一路152号金源大厦806#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芳基吡咯类化合物虫螨腈和取代脲类虱螨脲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有效。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人畜有毒,导致腹泻。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勿催吐,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本品不宜与碱性类农药混合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滴,勿在施药现场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清洗,并更换工作服。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28.4克/升(虫螨腈101.7克/升,虱螨脲26.7克/升)。
核准日期
2023-10-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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