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72473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18, 2017 |
| 有效期至 |
Oct 17, 2027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
20-25毫升/亩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2-6121378 |
杨华春 |
|
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复配而成,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小麦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储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0-18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