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噻虫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539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6, 2025 |
| 有效期至 |
Mar 15, 2030 |
| 农药名称 |
氟啶虫酰胺·噻虫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
5% |
0家 |
噻虫胺 clothianidin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86058373 |
鲁志伟 |
|
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氟啶虫酰胺和噻虫胺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操作人员需戴面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长靴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220克/升(氟啶虫酰胺55克/升,噻虫胺165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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