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丁草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394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25, 2025 |
| 有效期至 |
Feb 24, 2030 |
| 农药名称 |
吡嘧·丁草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59% |
0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6395511 |
李俊 |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吡嘧磺隆属于磺酰脲类除草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丁草胺属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两者混配用于防除水稻直播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可分散油悬浮剂,施药前请充分摇匀。2.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645克/升(吡嘧磺隆11克/升,丁草胺634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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