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粉剂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L20080260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7, 2008 |
| 有效期至 |
Apr 7, 2011 |
| 农药名称 |
杀虫粉剂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正大精细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4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氰戊菊酯 fenvalerate |
0.4% |
0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0.0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蜚蠊 |
3克/平方米 |
撒布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重庆正大精细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3-65180280 |
邓东升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小湾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使用方便的卫生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在家庭等室内场所防治蜚蠊(俗称蟑螂)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误服。
2、用后洗手。
3、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4、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接触时间教长时,皮肤感到轻微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大量误服有时也会影起头昏、头痛。
不慎喷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大量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本品应保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包装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防止受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联系电话:15218814068
中文名称:杀虫粉剂
备注:品牌:旺笙 | 货号:WS-08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