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01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01-12 |
有效期至 |
2009-01-11 |
农药名称 |
磷化锌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
农药类别 |
杀鼠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磷化锌 zinc phosphide |
≥8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
中国 |
0537-2291046/2298666 |
李友亮 |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李集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灰黑色粉末,具大蒜味,比重4.72,沸点1100摄氏度,不溶于水及乙醇,可溶于苯及二硫化碳,微溶于碱及油,在酸的作用下,磷化锌能分解,并生成极毒的磷化氢气体,磷化氢气体易燃。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鼠害防治及其它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需严格管理,投放药剂后要防止家禽、牲畜进入,避免有益生物误食。
2.要避免小孩触摸到药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3.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
4.剩余的药剂要焚烧或其它方式妥善处理。
5.加工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防止吸入药物粉尘及逸散的磷化氢气体,工作时要戴口罩和手套,以免中毒。
6.操作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及防毒面具。防治泄漏和火灾。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有中毒必须携标签立即就医,并对症治疗。
2.皮肤接触或眼睛刺激用大量水冲洗。
3.人、畜误食,应立即服催吐药剂,洗胃。可服用0.1%硫酸铜溶液催吐、每隔5-10分钟服一汤匙,直至引起呕吐为止。呕吐后再用轻泻盐(内服硫酸钠25克)以排除剩余物。注意保护肝、心、肾。禁忌食用蛋白质、牛奶、脂肪及油类物质。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等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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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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