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1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04-26 |
有效期至 |
2011-04-2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3-10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4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038368 |
张衡昌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北路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控制害虫。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和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流涎、重者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抽搐、昏迷。
急救措施:
1、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2、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3、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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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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