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2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0-12 |
有效期至 |
2009-10-1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7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节瓜 |
蓟马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3214916 |
李爱兰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节瓜的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节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配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品和进行个人卫生。
4、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液、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本品对鱼、虾水生物及蜜蜂高毒,使用时注意隔离,并避开花期使用。
6、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头痛、头昏、呕吐,重者会肌肉颤抖、呼吸困难,甚至出现癫痫性抽搐、口吐白沫、昏迷等症状。
急救治疗:
1、误服时,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同时洗胃。
2、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5、皮肤、眼睛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过程防止爆晒和雨淋。
2、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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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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