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莎稗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0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04-15 |
有效期至 |
2012-04-15 |
农药名称 |
苄嘧·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 |
31家 |
莎稗磷 anilofos |
15%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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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晓刚 |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及根的生长而枯死。
注意事项
1. 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秧田、移栽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产品。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 不能用施药后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药后田水排入蔬菜田。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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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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