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1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02-11 |
有效期至 |
2026-02-1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3-2103863 |
赵萍 |
|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6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混配杀菌剂,内吸性强,持效期较长。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在植物体内双向内吸传导迅猛。药液能快速渗透并扩散展布,耐雨水冲刷,适合发风雨季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 2、本品不可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相混用。
3、施药时应穿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与皮肤接触,不得饮食、吸烟。施药后清净防护用品和器具,洗澡。
4、本品为液体剂型,开启药液时不要用力过大,以免药液散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请注意保护环境,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倒入河流、池塘中,应远离地方低洼处挖一小坑,将污水掩埋。空袋应销毁,不得移作他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治疗: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如溅及眼睛,用清水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仍觉得不适,送医就诊。3、本品不可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相混用。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开启未用完者要密封保存,不可放在日光下暴晒。 2、按包装箱标识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2-11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