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311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06-0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29.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49589075 |
梅岗 |
|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触杀和胃毒作用的生物杀虫剂阿维菌素与有内吸作用的杀虫单复配制成的一种低毒杀虫剂,药液喷到作物表面后迅速渗入叶内形成众多微型药囊,害虫取食或接触药液后立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发育直至死亡。本品主要用于对甘蓝菜青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2、有效成分杀虫单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马铃薯也较敏感,种植区禁用。 3、对水生生物及鱼类高毒,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和鸟类保护区、稻田养鱼区禁用。对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用药后的作物应防止被畜禽食用,施药后的田地禁止放养家禽和牲畜。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6、施药完毕后,要立即用清水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应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为低毒药剂,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行动失调,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 如中毒则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因误食引起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装卸时应小心轻放,切勿踩踏,避免包装散落。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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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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