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油·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23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28 |
有效期至 |
2008-10-27 |
农药名称 |
机油·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机油 petroleum oi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介壳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913-7238998 |
吴治国 |
|
陕西省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农化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机油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持效期较长,可杀死柑桔树上的介壳虫幼虫和卵,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柑橘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由机油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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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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