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05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2-26 |
有效期至 |
2009-2-4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5% |
23家 |
辛硫磷 phoxim |
18.5%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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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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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速度较快。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使用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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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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