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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0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4-8
有效期至 2009-4-7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8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8%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梨树 梨木虱 1250-2500倍液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530-5159118 邵珠鹏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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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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