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7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5-16 |
有效期至 |
2008-5-15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草松 bentazone |
20% |
42家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0% |
2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6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氟磺胺草醚和灭草松原药混配而成的。氟磺胺草醚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原卟啉酸氧化酶抑制剂。灭草松为触杀型选择性除草剂,药剂通过茎、叶和根部吸收,能抑制杂草的的光合作用。二者混配后增强除草效果,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
注意事项
1、应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避免大风天及高温时施药,造成药液飘移或挥发,降低药效。
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施药时避免漂移至上述作物。
3、在大豆田干旱等不良条件下喷药,叶面会受到一些伤害,严重时有暂时萎蔫,但在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
4、施药后的器械必须彻底洗净,不可在蔬菜和棉花田喷药,否则产生药害。
5、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迷糊、恶心、呕吐等。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没有专门解毒药。如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用水冲洗眼睛、皮肤。如果误服,要催吐,严重者送医院洗胃、输液以缓解中毒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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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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