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1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10 |
有效期至 |
2009-6-9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申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5% |
36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8.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申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5196838 |
刘圳 |
|
山东省寿光市晨鸣工业园公园北街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毒死蜱、氟铃脲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制而成的。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则[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贮同运。用过的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净含量: 毫升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批号: 有效期:2年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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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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