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1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10 |
有效期至 |
2009-6-9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3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1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5-5083707 |
石海燕 |
|
吉林省通化市雪花路2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甲基硫菌灵属苯并咪唑类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福美双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两者混配后对防治苹果树轮纹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不能与含铜、汞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作业时要穿戴好保护用品,避免药粉接触皮肤与眼睛。
4.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置于饮料容器内。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
5.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化肥、饲料、饮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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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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