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21 |
有效期至 |
2009-6-20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0%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原药混配而成的。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在杂草芽前和芽后除草。二氯喹啉酸属激素类型的喹啉酸类除草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及叶部迅速吸收,主要是根部吸收,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
注意事项
1、保水条件差的田块不宜使用.
2、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施药时防止雾滴飘移到菜地上,并应避免用稻田水浇灌菜地。
3、秧田须经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试验、示范,取得经验后方可指导应用。
4、对后茬易产生药害,后茬可种水稻、玉米、高粱。
5、喷雾器具使用结束后要冲洗干净。
6、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迷糊、恶心等症状。误服立即送医院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口鼻吸入应喝大量清水并催吐,严重者要洗胃治疗。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滴加眼药水进行治疗。皮肤粘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大量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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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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