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喹·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7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2-15 |
有效期至 |
2009-12-14 |
农药名称 |
胺·喹·乙草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胺苯磺隆 ethametsulfuron |
0.75% |
0家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7.75% |
9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635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能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油菜上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含有胺苯磺隆,水稻对胺苯磺隆相对敏感,不同水稻类型对胺苯磺隆敏感性强弱依次为直播稻>移栽稻;粳稻>糯稻>籼稻;早稻>一季中稻或单晚稻。后茬种植棉花、花生、大豆较安全,但对水稻(秧田、直播田)、玉米不安全,在推荐剂量且土壤pH<7的地区,药后间隔期180d以上,对移栽稻较安全。因此应在冬前施药,禁止冬后施用。
3.用于甘蓝型油菜,白菜型油菜慎用,禁用于芥菜型油菜。禁用于土壤PH>7.0田块,土壤粘重,积水田。油菜萌芽至2叶期为敏感期,2叶以后耐药性提高,4叶期以后耐药性强。随环境温度升高土壤水分增加,耐药性有所下降,合理安排后茬作物。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同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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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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