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03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6 |
有效期至 |
2010-2-26 |
农药名称 |
苄·丁·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惠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4.8% |
2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4% |
31家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2% |
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80-10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惠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45-2851568 |
曾惠民 |
|
湖南省中方县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选择、内吸传导性强,药液扩散快,施药后能迅速被杂草吸收,传导到各部,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而死亡,正确使用对水稻生长安全。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牛毛毡、节节菜、空心菜、萤蔺、四叶萍、浮萍、眼子菜、水莎草等多种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仅限于水稻抛秧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田、干田、倒苗弱苗。
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4、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注意保护环境。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吸入,有轻微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解救措施: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吸入不会全身中毒。使用时,应避免触及,如溅至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宜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和小孩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防雨防晒,并远离明火。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贮混运。
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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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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