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07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9 |
有效期至 |
2011-4-9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1家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3300-4400倍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6589788 |
杜玉标 |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工业园区北一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 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北方最多为1次,南方为2次。
2.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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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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