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1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2-1-7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节瓜 |
蓟马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渗透作用,可杀虫、杀卵。
注意事项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
2.对鱼、虾和其它水生生物有毒,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水中。对蚕高毒,勿污染养蚕场所,施药时远离桑园。
3.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7.施药器械清洗后,废液不要污染池塘、水道或水沟,并依照当地使用法规安全弃置,容器最好送到认可的回收处。
8.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一旦误服表现出明显的有机磷类杀虫剂的中毒症状:头晕、抽搐、并伴有痉挛。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3. 急救和治疗: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送医院治疗,并进行催吐和洗胃,误服后立即引吐:如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以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如判断为有机磷中毒,可用解毒剂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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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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