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5 |
有效期至 |
2011-4-15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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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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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三唑磷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以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应与有机磷类和阿维菌素以外的农药交替使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水域。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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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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