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4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2 |
有效期至 |
2011-4-2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根蛆 |
200-25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26525428 |
明立茹 |
|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北胡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 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韭菜根蛆,宜在韭菜根蛆幼虫危害始盛期灌根防治。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韭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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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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