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2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6 |
有效期至 |
2012-2-16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赣州一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8.5% |
0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5%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赣州一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7-8789788 |
黄丁民 |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工业园氟化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和苯甲酰脲类农药混配制剂。氟铃脲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通过抑制昆虫蜕皮而使其死亡。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而且杀虫效果快。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较好的胃毒、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导致害虫死亡。两者共同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具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苯甲酰脲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皿,不要污染河流、水塘。不要在蜜蜂采蜜期、桑园、蚕室附近施药。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为呕吐、头痛、头晕、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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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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