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3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12-3-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1家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3-26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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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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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原药、丙环唑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是一种内吸杀菌剂。能较好地防止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防治水稻纹枯病时,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北方)或2次(南方),安全间隔期40天。
2.不要和碱性农药混用,若在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应佩戴防渗手套、面罩或防护服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测定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该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使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的水。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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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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