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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5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31
有效期至 2011-3-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云南师范大学农药研究所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5%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5%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30-50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云南师范大学农药研究所 中国 0871-5515881 李克强 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内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和酰胺类除草剂农药混合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背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阻止杂草细胞分裂和生长而使杂草死亡。本品可防除稗草、牛毛毡、异型莎草、陌上菜等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单、双子叶稻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清洗药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2.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令)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扑田、小苗移栽田、制种田、病外苗旧、漏水田等。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施药后30天内禁止将含有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荷塘、茭瓜等水生作物田,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水洗干净。如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应治疗。无特制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杀虫剂植调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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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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