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莎稗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1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7 |
有效期至 |
2012-4-17 |
农药名称 |
苄嘧·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细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31家 |
莎稗磷 anilofos |
23.5% |
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润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李倩 |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河南村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分,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杂草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水稻田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露地栽培作物在干旱条件下施药,应迅速进行浅混土,覆膜作物田施药不混土,施药后必须立即覆膜。
6、本品残效期一般为30-35天,所以一次施药需结合人工或其它除草措施,才能有效控制作物全生育期杂草为害。7、采用毒土法,应掌握在下雨或灌溉前后施药。8、不得用于水稻秧田和直播田,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误服时,解毒剂为阿托品。如溅入眼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院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就除去被溅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须洗涤后才能使用。万一中毒或误服时,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火源。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于水稻移栽后5-7天,亩用本品60-80克。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