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噻嗪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0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 |
有效期至 |
2013-3-3 |
农药名称 |
吡虫·噻嗪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 |
88家 |
噻嗪酮 buprofezin |
16%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虫啉和噻嗪酮复配的杀虫剂。吡虫啉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噻嗪酮为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新型选择性杀虫剂。用于防治褐飞虱、灰飞虱、白背飞虱等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污染衣服及裸露皮肤。
2、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
5、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的产生。
7、每个生产季节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人畜低毒,无全身中毒反应。
急救措施: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误服者立即催吐,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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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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