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苯醚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2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14 |
有效期至 |
2013-9-14 |
农药名称 |
代森·苯醚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代森锰锌 mancozeb |
56% |
47家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8% |
6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800-22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6-2844256 |
杨晓凊 |
|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效果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器。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该药不能与铜及强碱性农药混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敬告用户: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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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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