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3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5 |
有效期至 |
2014-12-5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20% |
29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0%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水稻 |
稻曲病 |
/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3-2311019 |
张超 |
|
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候槐路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广谱、复合杀菌剂,能有效治疗和预防水稻稻曲病、纹枯病、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任何东西,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3.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和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中。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里,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催吐、洗胃和导泻,并立即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一起存放和运输,应密封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雨防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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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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