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硝草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70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18-2-13 |
农药名称 |
苯·苄·硝草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9%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
10% |
4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31家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64%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2-2115683 |
赵吉慧 |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乡冯屯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硝磺草酮混配的。苯噻酰草胺是选择性除草剂,能够抑制细胞分裂和生长。苄嘧磺隆为支链氨基酸(ALS或AHAS)抑制剂,通过抑制缬氨酸和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碍细胞分裂和植物生长。硝磺草酮为p-羟苯基丙酮酸双氧酶抑制剂,最终抑制类胡萝卜素合成。三者混配后,可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常见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3)本品对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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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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