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4621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市联友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蚜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开封市联友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13949421111 |
王天东 |
|
河南省开封市郊区南干道东转盘南300米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制剂为一种内吸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并具有胃毒、触杀效果。在作物上分解快,主要用于棉花上防治棉蚜、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14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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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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