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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33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甲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7% 8家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0.2% 13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25-30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25-30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陆英飞 安徽省定远县盐化工业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广谱内吸性稻田除草剂,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中甲磺隆残留期长,对后茬旱田作物有影响,建议后期不要种植旱田作物。适合麦稻轮作田使用。 3.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病弱苗田等,以免产生药害,严禁用于其他作物。 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5.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废弃包装物和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 7.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适宜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施药时水层不能淹没苗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腹泻,一般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 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误服要清醒时才能催吐,无专门的解毒药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杀虫剂、杀菌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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