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 |
有效期至 |
2013-1-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871-5021387 |
王勇 |
|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罗免乡高仓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烟草对此药敏感,不宜在种植烟草的田块附近使用,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
2.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
3.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4.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中毒急救: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一但误服,不要引吐,立即送医诊治;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并送医诊治;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
5.医生在治疗病人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请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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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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