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3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3-12-1 |
农药名称 |
甲戊·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0% |
9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0%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17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8-5826398 |
孔斌 |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乙草胺与二甲戊灵复配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在播后苗前土壤地面均匀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大蒜播后苗前及杂草尚未出土前喷雾施药,作土壤封闭处理,兑水量30-40千克/亩。
3.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防止出苗后施药,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
4.施药前保证土壤湿度,施药后不动表土药层能提高药效,土壤干旱和施药表土被破坏,均会降低除草效果。
5.覆膜栽培姜、蒜田要把膜下出土的姜、蒜及时钩出膜面,以免高温以及带有药液的水珠接触姜、蒜苗产生药害。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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