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7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8 |
有效期至 |
2023-12-8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8%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5.7%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5-4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738-8326272 |
金晨钟 |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关家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复配的除草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具有杀草谱广,对稗草、鸭舌草、异型莎草、陌上菜、牛毛草、节节菜、矮慈菇、四叶萍、眼子菜等各种一年生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剂不能在秧苗二叶期以前使用,也不能在水稻孕穗期(减数分裂期)使用,更不可用于拌种,以免发生药害。
2. 本剂对芹菜、胡萝卜等伞形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切勿将药液飘散到此类作物。
3. 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4. 每季秧苗使用一次,喷雾器用后应以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5. 本剂不能与多效唑、烯效唑等混用。
6.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7.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污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晴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晴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远离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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