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23-12-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1-87274221/87265391 |
缪康 |
|
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工业园区3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胆碱酯酶,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水稻整个生育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扑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m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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