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47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3-12-22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2% |
38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4-5756113 |
李宁 |
|
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等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配好的药液不宜久置,应随配随用。
6.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 用,用药时应注意。
7.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
3.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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