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13-12-23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9.9%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1-64140546 |
杨宁、宋彬 |
|
上海市松江区华加路2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和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小菜蛾具有良好防效,并有杀卵作用,在蔬菜叶片上残留期短。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7天;萝卜上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对鱼剧毒,对蜜蜂、鸟类、家蚕均高毒,使用中注意避开花期和蚕桑区。对烟草敏感,禁止使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食等。
5.施药后工具要注意清洗,残液不可乱倒,避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有机磷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严重时癫痛状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痛,误服者立即发病。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若误服,应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有机磷中毒,可肌注阿托品作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需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不可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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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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