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锰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4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3-12-24 |
农药名称 |
福·甲·锰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代森锰锌 mancozeb |
5% |
43家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10%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疫病 |
83-12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411-83161188 |
付多晶 |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太平办事处姚家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福美双、甲霜灵、代森锰锌三元复配而成,是一种用于作物防止疫病的杀菌剂。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在施药时,排水应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作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避免污染水体。
4、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服,应大量饮水催吐,送医院诊治,若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应用清水充分洗净或就医。人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铁路、公路均可运输。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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