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6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3-12-25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7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7%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83718955 |
葛欣、韩靓 |
|
天津市青泊洼农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由有机磷类药物和生物源药物混配而成的杀虫剂,渗透性强,施药后幼虫拒食、麻痹虫体萎缩而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准吸烟、进食。施药后必须洗手、更衣。
3、不准提高用药量,以免发生药害。
4、本品对蜜蜂高毒,对水生生物敏感,不得在蜜源附近及鱼池等水源使用。
5、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深埋或焚毁,不得作为它用,一次未用完的继续原装密封保存。
6.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于早晨或傍晚施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头昏、胸闷等。如若接触眼睛及皮肤,立即用清洁温开水充分清洗。如不慎误服,应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服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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