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8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9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4.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5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86731500/86738114 |
徐开云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宜陵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用效果最佳,施药时用足水量,均匀喷于作物叶片两面,确保防治效果。3、本品对烟草敏感,对鱼、家蚕、蜜蜂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人、畜有毒,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6、使用后废弃包装物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毒死蜱中毒:全身不适,呕吐、呼吸困难等,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如判断以毒死蜱中毒为主,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解毒剂为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给患者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中毒急救电话:0514-86731500、0514-86739571。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火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