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0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8 |
有效期至 |
2014-1-8 |
农药名称 |
马拉·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马拉硫磷 malathion |
25% |
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796376 |
陈根良 |
|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复配杀虫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喷雾须均匀、周到。
2、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本产品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14天。
5、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品有阿托品、解磷定等。治疗期间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属于易燃品,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仓库中,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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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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