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0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19-2-12 |
农药名称 |
吡虫·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海容德植物激素研究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1% |
88家 |
辛硫磷 phoxim |
24%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萝卜 |
蚜虫 |
1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海容德植物激素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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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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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南纬七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虫啉和辛硫磷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微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蚜虫。防治效果好,且持效期长。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类物质混用。
2、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对蜜蜂、蚕有毒,不要在蜜蜂采蜜期施药,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时要有防护用具,戴好口罩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
5、施药后换洗呗污染的义务,用肥皂清洗身体裸露部位。
6、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萝卜、油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甘蓝2次,萝卜、油菜3次。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的早期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误吸: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用清水清洗沾染皮肤;误入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可用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严重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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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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