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氟氯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0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6 |
有效期至 |
2024-2-16 |
农药名称 |
辛硫·氟氯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氯氰菊酯 cyfluthrin |
1% |
45家 |
辛硫磷 phoxim |
24%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5-3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194567 |
魏艳 |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的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氟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误服 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解毒剂: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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