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5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24-2-26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鞍山市泽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6.5% |
38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6.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红蜘蛛 |
25-33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泽鑫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2-7852548 |
柳小军 |
|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满族自治县杨家堡镇松树秧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根据优势互补和共毒增效原理,以高活性杀虫物质与多种助剂配制而成。2、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一定驱避作用,多作用位点、多作用方式杀死害虫。3、击倒力较强、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药效受温度影响小,低温下也能表现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应佩戴面罩,覆盖口及鼻;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3、本品对鱼、蚕、蜜蜂毒性高,勿污染池塘、水源和桑田,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要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可洗胃,不能催吐。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则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对症治疗,不可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触,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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