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1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8 |
有效期至 |
2024-6-18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730888 |
许义彬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宜陵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当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而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烟草、薯类、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注意药液飘移药害。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避免在桑园、鱼塘等水域、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内,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过量。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与运输。3.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6-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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