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4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14 |
有效期至 |
2024-8-14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7354064 |
|
|
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渗透性较强,击倒速度快。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
2.在棉花上使用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为28天。蚕桑及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3.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用含铁、锡等农药混用。
4.一般选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 小时内无雨。
5.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施药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的浓液剂如经口服可以致死,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带此瓶速去就医。用阿托品0.5-2mL口服或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饲料、化肥、种子等同贮同运。
3.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4.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不要摔和倒置。
4.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8-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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