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0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4 |
有效期至 |
2025-1-4 |
农药名称 |
甲戊·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3% |
9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0%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635-8671517 |
孙文国 |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乙草胺与二甲戊灵复配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在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能有效防除棉花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
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酌情确定使用剂量。
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水稻秧田不能用该药。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无特效解毒药,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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